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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5 14:1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15       报名截止:2023-06-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望江县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及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望江县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及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13日起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33?type=4&action=list)、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51?type=4&action=list)、望江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wjpta.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23年望江县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及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望江籍”人员。望江籍的认定标准为:高(中)考录取时为望江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年(即2022年6月1日前)户籍已迁入望江县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望江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wjpta.cn/)。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点击“填写报名表”,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望江县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及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习工作经历如实详细填写,从高中填到现在,时间要衔接不能间断),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7月4日17∶00前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4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5日17∶00前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3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由望江县人事考培中心(地址:望江县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汇处县人社局4楼420室)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2301、2304、2305、2306、2309、2310、2315、2316、2317岗位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5: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其余岗位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6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上午(如因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其中:
8:30— 9:30公共基础知识
9:30— 11:00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统一发放,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7月13日至16日在望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分值100分。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各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分值100分。
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的40%、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的60%合成计算笔试合成成绩,即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40%+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6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置笔试合成成绩5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有一科成绩(含加分)低于40分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3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股(望江县华阳镇和谐路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3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二)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中国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需提供复印件留存;相关证明、书面承诺等需提供原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合成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合成成绩高者优先;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等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
十二、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生健康招聘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管,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县卫生健康招聘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6-7188852(县卫健委人事教育股)
报名咨询电话:0556-5799199(县人事考培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7185038(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